新高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09:43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含民办)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教育改革;检查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全市中考政策;负责市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市直中学学生的学籍档案;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负责基础教育信息发布审核与管理工作。

2、项目的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有关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教股长、高中教研员、全市高中学校校长(包括民办高中)及骨干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食宿、培训证书印刷、培训资料、培训场地、培训师资授课费交通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目标:积极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培训,重点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的全覆盖培训,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地理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措施。

阶段性目标:做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的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培训,重点抓好首届参与新高考改革的教师培训,确保2021年首次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为指导,重点吸取上海、浙江等先行先试地区新高考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积极探索适应怀化教育发展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和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121日至7日,组织部分市、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基教股长,普通高中校长、高一年级组长及骨干教师45人赴青岛、济南进行专题研修,实地了解山东省新高考改革的实施情况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1215日至16日,举办了1期新高考改革培训班,邀请省教育厅、省教科院、长郡中学等地5位专家进行讲座,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高中教研员;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高一年级组长及骨干教师。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资金20万元已全部用于新高考改革的教师培训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所有培训项目是年初根据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教育重点工作围绕聚焦核心素养,提升教学质量制度的年度培训计划,各培训单位、培训基地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年初制度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方案开展各类教师培训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估算成本,控制成本开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培训项目基本在201912底前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学员参训率达99.86%,结业率99.91%,学员满意率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所有项目都是按照预期计划完成的。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重点抓好首届参与新高考改革的教师培训,确保2021年首次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新高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分100分。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1、投入

投入自评指标分20分。其中:项目立项14分、资金落实6分。

2、过程

过程自评指标分30分。其中:业务管理15分、财务管理15分。

3、产出

产出自评指标分20分。

4、效果

效果自评指标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