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 16:39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鹤城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怀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教育局               

                             2018529日              

 

怀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怀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为指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强化学校卫生工作品牌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坚持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教育工作与创卫工作紧密结合,营造卫生、健康、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提升师生文明健康素养和综合素质,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创建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1.市教育局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长:彭平安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段兴龙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巫培云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副局长

石明林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

曾庆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正平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小芳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生来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邹求根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

纪检组组长

  员:市教育局办公室、基教科、人事科、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科、体卫艺科、职成科、民教办、督导科、工会、勤管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体卫艺科,龙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体卫艺科牵头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创卫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创卫工作;职成科负责指导督促市直公办中职学校创卫工作;民教办负责指导督促市直民办中小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创卫工作;其它相关科室依据职能负责本科室创卫相关工作;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负责本校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鹤城区教育局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和区属学校创卫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爱国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本单位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门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

(二)切实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切实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各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两周1课时),有师资,有教材,有教案,学期初有教学计划,学期末有考核评价,使学生掌握与其年龄水平相适应的健康知识和技能。

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学校设置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通过LED屏、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集会、班队会、广播、校园电视台等途径,以各类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家长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聘请有资质的心理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缓解学生生活、学习上的压力。

4.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主要健康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开展相应干预活动。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5.做好控烟工作。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机关、学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以及主要入口处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依据《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开展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所有学校须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挂牌“无烟学校”),校园内禁止吸烟。

6.机关、学校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向干部、教职员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7.扎实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力争创建成功。

(三)切实抓好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

1.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2.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学校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预防控制。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在校园暴发。积极做好学生近视、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幼儿园、小学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督促未接种儿童补种。

(四)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堂建设、管理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学校食堂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个人卫生良好,保证学生吃得安全、放心。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2.学校饮用水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五)切实抓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1.加强校园环境保洁和美化绿化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校园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厕所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垃圾收集密闭化并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死面,校园环境洁净优美,可绿化面积>90%。

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无乱搭建、乱设推点、乱挂杂物、乱画乱贴现象,无卫生死角。

3.坚持综合防治方针,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彻底清除“四害”滋生地,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 宣传教育,组织发动(20185月至20186月)

1.各学校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责任。

2.召开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对照目标任务和标准,层层分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86月-20196月)

1.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创建工作,按时上报创建工作信息,及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第三阶段 巩固提升,迎接评估(20197月至202012月)

1.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完成自查和总结。

2.进一步整理完善创建工作资料,做好迎验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制定本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处室负责人为专干,各项工作有人管的创建领导小组,加大对创建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明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利用校报、墙报、校园广播站、校园电视台等媒体和舆论阵地宣传创建活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浓郁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学校要定期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抽查,及时查缺补漏,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不完成任务、出现问题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怀三创组发〔20186号)进行追责问责。

 

怀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5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