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16:29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鹤城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怀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教育局                 

                             2018529日                

 

 

怀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绿城攻坚”活动,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根据《2018年怀化市城区绿城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怀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极两带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按照《怀化市三城同创实施方案》和《2018年怀化市城区绿城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为总目标,以增强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园林绿化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美化教书育人环境、提高教育质量,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指导,有序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优化局机关和学校的生态环境,努力营造一个文明舒适、绿色环保的工作、育人环境,并不断增强对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意识。加强对市直学校绿化建设的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湖天中学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基础工作

1.高度重视。把创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专干,落实工作场地,并挂有创园办牌子;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保障必需的创园工作经费。

2.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创园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检查、评比和年度工作总结。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检查验收需要的统计报表、文件资料、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创园相关资料。按时上报创建动态、工作成效、工作亮点及难点问题,撰写专题文章。

4.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合理布局绿地,增加单位绿化覆盖率,校园或单位庭院绿化养护管理良好,及时开展花木修剪整形、施肥、防病治虫、抗旱、防冻、保洁以及设施修缮等各项工作,环境整洁。

5.按要求参加创园相关会议和活动,按时完成创园工作小组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每月底向市创园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及下月工作计划。

(二)专项工作

湖天中学于2018年完成省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有督促检查记录。有计划地推进其他学校争创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87月前):成立市教育局创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绿城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及绿城攻坚活动,动员市直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师生广泛参与,并指导湖天中学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建设方案。

第二阶段(201812月前):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加强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和资金管理,落实绿化强制性指标。督促湖天中学严格按照省级园林单位标准,大力实施各项园林绿化工程,按照设计方案逐步落实任务,整理各类创建资料,并按照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对湖天中学创建情况进行初审,确保绿地建设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实现各项绿化指标达标。

第三阶段(20191月至202112月):根据市创园办要求,开展再动员大会,推进教育系统完成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及其他工作任务,提升市直教育系统绿化质量,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进行改进和完善,充分做好迎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工作。

五、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含绿城攻坚活动)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绿城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平安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小芳同志分管创园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校长为组员。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科,南海同志兼任主任,黄豪同志任专干(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创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专职(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抓,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到位。

2. 细化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园工作任务明确到部门、到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做到每项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材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要做好创园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号、电子显示屏等各类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园工作氛围。

3. 严格督查考核。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城攻坚活动任务完成情况与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或年度办学评估挂钩。创园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与奖励,根据市有关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创建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市相关追责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怀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5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