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号: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9 09:29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怀教案复字〔202026        A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

  

唐启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关心与关注。经认真研究,并于7月27日当面征求提案人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虽先后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一定进步,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历史欠账多,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体系中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受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叠加影响,学前普惠教育资源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将更加凸显。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3月初市两办下发了《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怀办电发〔2020〕17号),对我市学前教育作了规划部署。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您的建议,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职责”方面

市委市政府在两办文件中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各县市区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增加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直学前教育教师工资、绩效奖金、政策福利待遇已全部纳入市本级教育预算保障。市直学校已按要求对市直幼儿园实施教师、生均用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20年已争取改善学前中央资金549万元支持学教育的发展。

二、在“重点扩充公办幼儿园增量渠道”方面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拓展思路,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努力增加公办幼儿园总量。一是落实《关于加快县乡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怀发〔2018〕15号),年内各县市区按要求新建并投入使用1-2所城区公办幼儿园。二是以项目实事园建设为抓手,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中心幼儿园,增加农村公办园学位,今年有37所建设任务。三是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及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幼儿园应全部用于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已办成民办园的,应通过委托办园、联合办园、集团办园、减免租金、财政补贴等方式,转办为公办园。四是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和支持街道、村集体、群团组织、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等举办公办园。五是全面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完小剥离,实现“法人、场地、财务、管理”四独立。

三、在“加快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精神。一是依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单一小区人口规模达不到单独配置幼儿园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前,要报请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精准计算学位需求,把幼儿园学位建设规模、标准纳入周边可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小区统筹安排,确保学位供给。教育部门要全过程参与幼儿园建设审批、监督。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过程中,应将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小区配套园优先办成公办园。二是针对已建好并已签订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三方协议的,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三是针对在建、将建的城镇小区配套园应结合本地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情况,与开发单位签订移交协议,移交后必须办成公办幼儿园。全市共46所小区配套园治理任务,目前,已完成治理任务27所,将转为普惠性民办园。

四、在“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教职员工”方面

市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关于下达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怀编办〔2019〕42号)专门为我市公办园核增了549个教师编制。同时,我们要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省规范幼儿园引领示范作用,从示范性公办幼儿园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向新开公办幼儿园派驻园长、骨干教师。加大新增公办幼儿园的编制保障和教师招聘力度。

五、在“学前教育管理”方面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明确教育、公安、发改、卫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管理的工作职责,统筹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民办园审批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民办园淘汰机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

六、在“加强督导考核”方面

市政府将把2020年增加19649个公办学前教育学位列入民生实事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绩效办将定期督查。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履职尽责,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好《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寄怀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郑湘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怀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瞿宏建,271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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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