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15:56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怀教案复字〔202016         A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

   


谢珲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交的152号《加强课外辅导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越来越强烈,校外培训市场应运而生,校外培训机构(也就是您提案中所说的“课外辅导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5月,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共490所,无证培训机构达615所。2018年我市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缔关停违法违规培训机构235所,整改培训机构295所。2019年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巩固了2018年的专项治理成果。截至2020年4月1日,80%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完成整改,现有852所校外培训机构均取得办学许可证。

长期以来,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教育生态,存在着无证机构多、安全隐患严重、教育理念不正确、自身管理不善、办学行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成为家长、学校、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成为整治校外培训市场的急迫工作。对此,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我们今后工作具有很高的参考性和建设性。

二、下步工作

针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构建良好校外培训市场环境,拟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从学校、培训机构、职能部门、政府四个层面加强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校层面

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将整治校外培训违规问题作为一项民生责任扛在肩上。具体是:

1.切实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从根本上满足家长选择性教育需求。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指导家长选择优质、规范、安全、信誉好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校外培训机构层面

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办学主体,要有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自身管理建设,提高办学水平。

1.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3.积极开发多元教学模式,使之成为学校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延伸和拓展。

4.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三)职能部门

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具体是:

1.建立教育、市场监管、住建、街道信息互通机制,相互及时通报非法经营信息。

2.建立政府主导、教育组织,市场监管、住建、街道等部门参与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查处工作机制。

3.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信息公示机制,将各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日常管理、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办学行为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和受培训者的评判和选择。

4.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建立蓝牌警告、黄牌整改、红牌取缔机制。

5.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从业资格认定、抽考、培训机制。

(四)政府层面

建议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同时,要出台规范管理办法。具体有:

1.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怀化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整治工作。

2.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建议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尽快出台《怀化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设置标准、审批程序、 监督管理服务等。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议在告知从业要求、自查自纠后,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不达标者予以强制关停。同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整治效果后期跟踪。

三、工作建议

建议市政协督促政府成立怀化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出台怀化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好《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寄怀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郑湘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怀化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梁郁,273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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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