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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16:05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怀教案复字〔202022      A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

  


张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校服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你们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并协同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麻阳县人民政府对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校服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已成为普遍共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体质量,依据教育部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基〔2017〕668号),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价格的通知》(怀发改价费〔2016〕4号)文件精神,我市建立完善了对校服招标办法,在价格核定、数量款式、执行标准、安全质量、检验制度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在管理方式上,我市校服工作由学校自主管理,基本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机制,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控制校服订购次数及数量,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从严核定校服价格,实行“同城同价”原则。严格执行小学一、四年级,初中、高中一年级自愿订购校服的要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购买校服从严控制校服数量,并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校服供应商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规范、环保和安全标准要求。据统计,目前全市有12家校服供应企业,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二、进一步强化校服管理工作措施

认真吸纳提案意见,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我市校服管理水平,不辜负各位委员殷切厚望。

(一)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校服管理工作机制。按照教基一〔2015〕3号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市情,建立多部门协同、自上而下、科学稳健的校服管理工作机制,构建有力的制度保障,搭建链接无缝的监管环节,加强对学生校服的设计、采购、生产、发放、收费的服务管理,确保我市中小学学生校服品质。

(二)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校服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继续严格执行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格要求全市校服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精细化、精准化进行生产供应和质量管控,确保学生能够穿着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另一方,协同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以确保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的质量安全。

(三)提升美育功能。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中的美学内涵,需要借助校服让学生重新认识和传承。我市现有的校服式样突破了以往多年的“运动服”、“面口袋”款式,逐步满足学生体育运动和课间需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全新的、有效的运行管理模式,以强化校服的教育、美育功能,彰显公平价值和文化价值,把校服设计美观、大方、有地方、民族特色作为主要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

(四)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维护好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质量监督等多部门的联合联动,加强对校服生产企业质量监管,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原辅材料验收记录台帐,严格控制面料质量,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群众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严查、严防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清风肃气,认真维护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

(五)创新工作手段,确保校服选用公平公正公开。探索实施“互联网+校服”管理模式,用好、把好校服线上平台关,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流程,畅通厂家与家长的直接沟通渠道,优化校服供应服务体系。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好《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寄怀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郑湘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怀化市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梁高军,273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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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