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职学校招生“六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9 21:10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中职学校招生“六个严禁”
“六个一律”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行为,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继续推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职学校招生“六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学校务必认真传达、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有关学校都要公开张贴在永久宣传栏与相关办公室、会议室,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9日
中职学校招生“六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
六个严禁
1.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直接或变相利用招生工作进行利益输送和买卖生源。
2.严禁未经市教育部门批准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进校园宣传招生和发布虚假招生信息。
3.严禁任何初中学校组织学生赴招生学校参观和集中输送生源。
4.严禁未经市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市外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怀化招生。
5.严禁任何初中学校和班主任违规推荐填报或代填学生志愿。
6.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违法违规开展招生活动。
六个一律
1.对公办学校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市内学校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深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外学校取消在怀化招生资格。
2.对民办学校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市内学校一律削减招生计划、追缴违法所得直至停止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市外学校取消在怀化招生资格。
3.对教师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一律依纪依法立案查处,处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4.对辖区内发生违反“六个严禁”规定行为的,一律依纪依规对责任领导与部门问责追责。
5.对所有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一查到底、决不放过。
6.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单位与个人,一律从严重处、以儆效尤。